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豁(huō)免 |
豁免時間 |
1 |
緊(jǐn)湊型熒光燈中的汞含量不超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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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(a) |
普通照明用<30 W:5 mg |
至2011年12月31日;小於3.5 mg可再延至2012年12月31日,2.5 mg在2012年12月31日後(hòu)仍可使用 |
1(b) |
普通照明用≥30 W且<50 W:5 mg |
至2011年12月31日;小於3.5 mg在2011年12月31日後仍可使用(yòng) |
1(c) |
普通照明(míng)用≥50 W且<150 W:5 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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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(d) |
普(pǔ)通照明用≥150 W:15 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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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(e) |
普通照明用,且為環狀或方形,管直徑<17 mm |
直至2011年(nián)12月31日前無限製;7 mg可能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使用 |
1(f) |
特殊用途:5 mg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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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(a) |
普通照明用的雙端線性熒光燈中的汞含量不超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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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(a)(1) |
普通壽命的三基色熒光燈<9 mm (如T2): 5 mg |
直至2011年12月31日(rì);4 mg可能在2011年12月(yuè)31日 |
2(a)(2) |
普通(tōng)壽命的三基色熒光燈≥ 9 mm 和< 17 mm (e.g. T5): 5 mg |
直至2011年(nián)12月31日(rì);3 mg可能在(zài)2011年12月31日 |
2(a)(3) |
普通壽命的三(sān)基色熒光燈≥ 17 mm 和≤28 mm (e.g. T8) : 5 mg |
直至(zhì)2011年12月31日;3.5 mg可(kě)能在2011年12月31日 |
2(a)(4) |
普(pǔ)通壽命的三基色熒光(guāng)燈>28 mm(如T12) : 5 mg |
直至(zhì)2011年12月31日;3.5 mg可能在2012年12月31日 |
2(a)(5) |
長壽命(≥25000 h)的三基色熒光燈:8 mg |
直至2011年12月31日;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 |
2(b) |
其他熒光(guāng)燈中的汞不超(chāo)過(每燈管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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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(b)(1) |
線形(xíng)磷酸鹽燈>28 mm(如(rú)T10和T12) : 10 mg |
直至2012年4月13日 |
2(b)(2) |
非線形磷酸鹽燈(所有尺(chǐ)寸):15 mg |
直至2016年4月13日 |
2(b)(3) |
非線形(xíng)三基色燈,管直徑>17 mm(如(rú)T9) |
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製,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(rì)後仍可使用 |
2(b)(4) |
其他普通照明用燈及(jí)特殊(shū)用燈(如感(gǎn)應燈) |
2011年12月31日前不(bú)受限製,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使用 |
3 |
特殊用(yòng)途的冷陰極熒(yíng)光燈和外部電極熒光燈(CCFL和EEFL)中的(de)汞不超過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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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(a) |
短(≥500 mm) |
2011年12月(yuè)31日前不受限製,3.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仍可使用 |
3(b) |
中等長度(>500 mm且<1500 mm) |
2011年12月31日(rì)前不受限製(zhì),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使用 |
3(c) |
長(>1500 mm) |
2011年12月31日前不(bú)受限製,13 mg可(kě)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仍可使用 |
4(a) |
其他低壓放電燈的汞 |
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製,1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(rì)後仍可使用 |
4(b) |
普通照明用高(gāo)壓鈉(nà)(蒸汽)燈(dēng)(改進的(de)顯色指數Ra>60)的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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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(b)-I |
P<155 W |
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製,3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仍可使用 |
4(b)-II |
155 W |
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限製,4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(hòu)仍可使用 |
4(b)-III |
P>405 W |
2011年(nián)12月31日前不受限製,40 mg可能在(zài)2011年12月31日後仍可使用 |
4(c) |
其(qí)他普通照明用高壓鈉(蒸汽)燈的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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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(c)-I |
P<155 W |
2011年12月(yuè)31日前不受限製,25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仍可使用 |
4(c)-II |
155 W |
2011年12月31日前不受(shòu)限製,3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使用 |
4(c)-III |
P>405 W |
2011年(nián)12月31日前不受限製,40 mg可能在2011年12月31日後仍可使(shǐ)用(yòng) |
4(d) |
高壓汞(蒸汽)燈(HPMV)的汞 |
直至2015年4月13日(rì) |
4(e) |
金屬鹵化燈(MH)的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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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(f) |
本附件(jiàn)未提(tí)及的特殊用途的(de)放電燈中的(de)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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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(a) |
陰極射線管玻璃(lí)中的鉛(qiā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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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(b) |
熒光管玻(bō)璃的(de)鉛含量不得超過其重量的(de)0.2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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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(a) |
加(jiā)工用的鋼中合金元素中的鉛及鍍鋅鋼材中的鉛含量不應該超過0.35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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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(b) |
鋁合金中鉛含量不應該超過0.4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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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(c) |
銅合金中的(de)鉛含量不(bú)應該超過4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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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(a) |
高溫融化的(de)焊料中的鉛(即:錫鉛焊料合金中鉛含量超過85%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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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(b) |
通訊(xùn)領域的交換、信令、傳輸以及(jí)網絡(luò)管理的服務器、存(cún)儲器、存儲器陣列係統、網絡基礎設(shè)施用的焊料中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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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(c)-I |
含有鉛的玻(bō)璃或陶瓷(cí)的電氣和電子元(yuán)件,介(jiè)質陶瓷電容器除(chú)外。如:高壓設備,或玻璃或(huò)陶瓷(cí)基複合材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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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(c)-II |
額定電(diàn)壓為125 V AC或250 V DC及更(gèng)高的介質陶(táo)瓷電(diàn)容器中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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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(c)-III |
額(é)定電壓小(xiǎo)於125 V AC或250 V DC的介質陶瓷(cí)電容(róng)器中的鉛(qiān) |
豁免至2013年(nián)1月1日,在該日期之後可能單獨作為電子(zǐ)電氣產(chǎn)品(在2013年1月1前投放市場)的部件 |
8(a) |
熱(rè)?斷體中的(de)鎘及鎘化(huà)合物 |
豁免至2012年1月1日,在該日期之後可能單獨作為電子電氣產(chǎn)品(在2012年1月1前投放市場)的部件 |
8(b) |
電氣連接的觸點中的鎘及化(huà)合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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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在吸收式電冰箱中作為(wéi)碳鋼(gāng)冷卻係統防腐劑的六價鉻,其在冷卻液中超過了0.75%(重量百分比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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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(b) |
用於加熱、通風、空調和(hé)製冷(HVACR)的冰箱零部件的軸承外殼及其軸襯中鉛的使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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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(a) |
C-順應針連接器係統中使用的鉛 |
可能單獨作為電子電氣產品(在2010年(nián)9月24日前投放市場)的部(bù)件 |
11(b) |
除C-順應針連接(jiē)器係統外使用的鉛 |
豁免至2013年(nián)1月1日,在該日期之後可能單獨作(zuò)為電子電(diàn)氣產品(在2013年(nián)1月1前投放市場)的部件 |
12 |
用於C-環型導熱模塊的表麵塗(tú)層中的鉛 |
可能單獨作為電子電氣(qì)產品(在2010年(nián)9月24日前投放市(shì)場)的部件(jiàn) |
13(a) |
光學(xué)儀器中使用的白玻璃中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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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(b) |
在光學(xué)玻璃和濾光玻(bō)璃中的(de)鉛或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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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用於微處理器的封裝體與插針之間連接的鉛(qiān)含量(liàng)占80%~85%的、含兩種以上元素的焊料中的(de)鉛 |
豁免至2011年1月1日,在該日期之後可能單獨作為電子(zǐ)電氣產品(pǐn)(在2011年1月1前投放市場)的部件 |
15 |
用於集成(chéng)電路Flip Chip包之內連(lián)接半導體模塊和載波器的焊料中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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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|
線形白熾燈矽酸鹽燈管中的鉛 |
至2013年9月1日 |
17 |
用於專(zhuān)業複印(yìn)設備的高強度放電燈(HID)中用作輻(fú)射劑的鹵化鉛(qiā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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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(a) |
當放電燈被用作重氮複印(yìn)、平板印刷、捕蟲(chóng)器、光化學和食物加工過程(chéng)的特(tè)種燈,含有磷時,比如SMS((Sr,Ba)2MgSi2O7:Pb),作為放電燈中的熒光粉(鉛含量占其(qí)重量的1%或以下)觸媒劑的鉛 |
至2011年1月1日 |
18(b) |
當放電燈被用作含磷的仿日曬燈(sun tanning lamps),比如含有BSP(BaSi2O5:Pb),作為放電(diàn)燈中的熒光粉(鉛含量占其重量的1%或以(yǐ)下)觸媒劑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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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
作為主要汞合金的特定成分中的含PbBiSn-Hg和PbInSg-Hg的鉛以及緊(jǐn)湊型節能燈(ESL)中(zhōng)作為輔助汞合金的(de)含PbSn-Hg的鉛(qiān) |
至2011年6月1日 |
20 |
液晶顯示(shì)器(LCDs)的平麵熒光燈前(qián)後基片連接用(yòng)的玻(bō)璃中的氧(yǎng)化鉛 |
至2011年6月1日 |
21 |
用於硼矽(guī)酸鹽玻(bō)璃瓷漆的印墨所含的鉛及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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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 |
小螺距零部件表麵拋光中的(de)鉛,螺距不超過0.65mm |
可能單獨作為電子電氣產品(在2011年9月24前投放市(shì)場)的部件(jiàn) |
24 |
通孔盤狀及平麵陣列陶瓷多層電容器焊料所含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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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 |
表麵傳導式電子發射顯示器(SED)的構件,特別是熔接密封和環狀玻璃,所用的氧化鉛(qiā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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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 |
藍黑燈管(BLB)玻璃(lí)外罩所含的氧化鉛 |
至2011年6月1日(rì) |
27 |
在大功率揚聲器中作(zuò)為轉換器(qì)焊料的鉛合金 |
至2010年9月24日 |
29 |
理事會指令69/493/EEC附錄I(第1、2、3和4類)中(zhōng)定義的水晶玻璃中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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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|
直接位於聲壓級大(dà)於等於100 dB (A)的高功率揚聲器的傳感器音圈的導電體的鎘合金電器/機(jī)械焊(hàn)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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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1 |
無汞平麵熒(yíng)光燈(例如(rú)用於液晶顯示器、設計或工業照明)的焊接材(cái)料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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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2 |
用(yòng)於為氬氣和(hé)氪激光管製造窗口組件的(de)密封熔塊的氧(yǎng)化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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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 |
電力變壓器中直徑100微米及以下細(xì)銅線所用焊料中的鉛(qiān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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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 |
金屬陶瓷質的微調電位計(jì)中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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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 |
直流等離子顯示器中陰極(jí)濺射抑(yì)製劑中的汞,其含量不得超過30毫克/顯示器 |
至2010年7月1日止 |
37 |
以硼酸鋅玻璃體為基礎的高壓二極管的電鍍層的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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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8 |
用氧化鈹連接鋁製成的厚膜漿料中鎘和氧化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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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 |
用於固態(tài)照明或顯示係統中的(de)彩色轉換II-VI族LEDs內所含的鎘(每平方毫米發光區域的鎘小於10微克) |
至2014年7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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